-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4-00155
- 备注/文号:南民老区〔2024〕1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0
有关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重阳节慰问革命“五老”人员和革命“五老”遗偶的通知》(泉民老〔2024〕6号)有关精神,现将2024年重阳节革命“五老”人员和革命“五老”遗偶泉州市级慰问资金共4.55万元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重阳节期间,有关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形式各样的慰问活动,体现党和政府对革命“五老”人员和革命“五老”遗偶的关怀,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
二、2024年重阳节泉州市民政局对健在的革命“五老”人员和革命“五老”遗偶(截至2024年8月31日)进行慰问,革命“五老”人员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元,革命“五老”遗偶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9月1日后逝世的对象,慰问金发放给其家属)。
三、此次泉州市级慰问资金下达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开展慰问活动。慰问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位。慰问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将慰问情况(慰问金)汇总造册上报市民政局老区办。
附件:2024年重阳节革命“五老”人员和革命“五老”遗偶泉州市级慰问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2024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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