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4-00436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4〕73号
- 发布机构:杏吧视频 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2
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南安市码金山轻工产业基地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用地的请示》(南资源〔2024〕6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码头镇新汤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2009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0〕267号)批准农转用和征收的土地,合计1.005公顷(原地类为园地0.8005公顷、林地0.1344公顷、其他农用地0.0701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南安市码金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南安市码金山轻工产业基地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同意你局的供地方案,划拨供地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用地成本由用地单位自行承担,用地有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按规定自行缴纳。
特此批复!
杏吧视频
2024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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